各位同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规定,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现就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及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与标准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籍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校长奖学金除外)。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二、评奖方式与数量
(一)全校统筹,等额评选。
(二)2025年,省教育厅共下达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921个。学校依据各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测算,我院共有21个名额。
三、申报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2025-2026学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五)2024-2025学年学习成绩优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满足学校奖学金评选条件,2024-2025学年所有必修课首次考核无挂科,未受处分,体测及格;2024-2025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达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前50%(含50%)。在满足综合测评条件的基础上,建议按照专业学习成绩排名比例进行评选。
2.对于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达到前50%,但达到前6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和有重大突出贡献,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供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原则上,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则不破格推荐。
四、评审程序
评审流程为学院初审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学校审定名单、结果公示及材料申报,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学院初审推荐(即日起—10月20日)
1.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学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向各自辅导员老师提出书面申请,并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截止10月12日前务必提交申请。
2.学院应依据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文件和通知精神,结合本学院相关规定,对学生上报材料进行评选,形成初步结果(初步结果须导入奥蓝系统进行体测成绩、必修课成绩和综测排名检测)。
3.检测通过的初审结果报请学院领导集体审议,确定上报名单。
4.上报名单(候选名单及相关材料)须通过学院网站和橱窗公示三天。
5.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20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材料如下:
(1)电子材料(通过奥蓝系统报送):《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学生推荐汇总表》
(2)纸质材料(相关签字、盖章齐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工作总结(含学生申请、资格审查、遴选方式、公示情况、结果等初审全过程情况,并附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评审文件)
(二)学生工作处审核(10月21日-10月22日)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通知要求对学院上报结果进行审核。若有不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条件的,将取消该候选学生的申报资格。
(三)学校审定名单(10月24日前)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报请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确定我校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报名单。
(四)结果公示及材料报送(11月3日前)
上报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并组织填报正式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具体安排如下:
1.学院网上填报(10月30日前)
学院登陆“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相关信息;学院核实无误后,于10月30日前点击“上报高校”按键,提交学校审核。
2.学生工作处网上审核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格式要求对学院填报信息进行网上审核。
3.上报省教育厅(11月3日)
学工处审核无误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学院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确保评选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关系着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遴选,确保评选过程和评选结果公开、公正、公平。
3.由于本次评奖涉及学生2024-2025学年的成绩及排名情况,学校统一规定转专业学生和分流学生均在原学院参加评审。
4.学院要以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和发放为契机,组织开展公开答辩会、事迹报告会、交流讲座等形式多样的资助育人活动,让广大学生在感恩、励志、自强、奉献的良好氛围中健康成长。
软件学院学生办公室
202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