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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周歆发布时间:2025-09-17浏览次数:109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关于转发〈开展2024-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4-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2024-2025年度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奖励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二、奖励名额

2024-2025年度全省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奖励名额为高校毕业生20人,每人奖励奖金人民币3万元税前);教师3人,每人奖励奖金人民币2万元(税前)。2023年、2024年已获得该项奖励人员不再重复奖励。

三、遴选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中国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

2.扎根基层。从高校毕业不超过10120,在基层岗位工作时间336个月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敬业奉献,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二)教师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当好四个引路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服务一线。长期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线从事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在职在岗高校教师,包括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和就业工作人员等,累计从事就业工作336个月及以上。

3.工作突出。坚持就业育人理念,用心用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勤恳务实,在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四、推荐办法

(一)候选人须提供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2000,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请勿在文档中配图表。同时提供J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1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1600*900像素,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

(二)请各学院(培养单位)将电子材料按学院+推荐候选人汇总材料命名,将每位候选人单独形成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发送于918日下午1630前发送至邮箱jyb@nuist.edu.cn

(三)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程序。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实行推荐者负责制,各学院(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推荐程序,严守推荐标准,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完成基层工作经历、无犯罪记录等审核,确保推荐候选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二)加大宣传力度。以评选推荐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优秀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就业指导教师典型,激励广大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社会、建功立业。

(三)严肃推荐纪律。如有实名反映获奖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作风不实等问题,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的,撤回相关荣誉并收回奖金,并取消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附件:

1.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高校毕业生

2.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教师)

3.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事迹材料

4.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汇总表(高校毕业生)

5.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汇总表(教师)


附件1-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