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复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姚小芹发布时间:2025-03-28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根据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工作开展情况,有部分学生的困难生资格、困难等级等出现了变动。为使全体困难生得到及时、合理的资助,现就2025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复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评内容

1.已获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资助资格;

2.已获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资助等级;

3.2025年春季学期新增困难生的国家助学金资助资格及等级。

二、复评安排

国家助学金复评工作在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各学院具体落实本学院的复评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在上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的基础上,结合本学期困难生资格复查结果,认真做好复评工作:

1.在2024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中,本学期若被取消困难生资格或其他不符合国家助学金资助条件的,须取消该生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资格;

2.若困难生等级发生变更的,须评审该生2024年秋季学期获得的国家助学金的资助等级是否合理,资助等级不合理的予以调整;

3.若有新增的困难生,须评审该生是否符合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条件,符合条件的须及时补充为资助对象,同时确定资助等级。

4.资助标准请参照“特别困难学生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2350元;比较困难学生资助1850元;一般困难学生资助1350元”的原则组织评审。

5.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与困难生国家助学金不兼评。本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事宜另行通知。

6.根据相关政策,超学制学生,即实际在校时间超过学制期限的学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凡涉及国家助学金调整的,需严格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学发[2024]6号)规定的评审程序,开展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并及时报送相关评审材料。

三、材料报送

4月9日前,学院经学生申请及民主评议、公示等规定程序后,汇总电子版《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异动汇总表》(只需填写取消资助资格、新增和调整资助等级等异动情况,资助等级没有变化的无需填写,表见附件。没有异动的,实行“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