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彭昊发布时间:2024-09-10浏览次数:79

各同学:

依据《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苏教助〔2019〕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4〕7号)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学发〔2024〕24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在籍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含预科生)

二、认定平台

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

三、认定流程

困难学生申请认定分为两类,分别为“免申即享”类与“申请认定”类。

(一)“免申即享”类

此类学生来自全国资助系统与省资助系统中的重点保障人群(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户、特困救助供养、支出型困难、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因上述人员已被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残联、总工会等部门认定为困难群体,所以不再需要重复认定,但需学生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进行信息完善和确认,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免申即享”类学生的困难等级须结合家访、班级民主评议等情况认定,名单无需公示。对于符合“免申即享”却没在线确认的特殊困难学生,要逐一联系核实情况,了解未确认原因,宣传资助政策、确认流程及学校人性化隐形资助的做法。对宣传引导后仍然主动放弃的学生,收取并留存学生放弃资助的书面材料。对符合“免申即享”但经家访发现家庭经济状况有重大改观、不再适合享受国家资助的学生,可深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引导学生实事求是地作出申请与否的决定。

(二)“申请认定”类

学生申请9月13日前)

学生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进行申报,具体申请流程见附件1。


附件1:困难学生申请认定操作流程及**、手机号修改说明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