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党支部、各班团支部:
2023-2024学年第2学期选拔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已开始,根据《软件学院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推荐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我院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1、必须是年满十八周岁的我院在籍学生,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入党动机纯正,愿意参加党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政治理论。
2、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违反校纪校规,没有受到过任何处分。
3、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满6个月(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已年满18周岁),并积极按季度进行书面思想汇报(用黑色水笔手写)。
4、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的各类学生组织(或团体)或参加学校和学院各项集体活动,成绩突出者优先。
5、 勤俭朴实,乐于助人,自觉奉献,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6、学习认真刻苦,近一学年必修课首次 考试成绩及格(不含体育课),学生必修课加权平均分70分以上。
7、上一学年专业成绩名列同一年级同一专业40%之前。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积极服务广大同学,得到同学广泛认可,或学生代表学校在参加挑战杯、数学建模等重大赛事并获得良好名次的;有见义勇为表现,在社会上造成良好影响,为学校、学院争得荣誉的,经有关部门认可和推荐,可以适当放宽成绩排名要求。
8、积极完成青年大学习,学习态度端正。
二、选拔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选拔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程序
1、各班团支部委员、党员代表、入党积极分子代表组成推荐小组。
2、推荐小组在本班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采取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符合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基本条件的同学填写《优秀团员考察表》(附件1,此表填好由辅导员老师审核签字后各支部自行保存)。
3、各班团支书3月7日前召开本班团推优会议,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选拔条件的优秀团员中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参加推优投票的人员范围为团支部全体团员,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会议,得票数超过实到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推荐)。各团支部组织拟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学填写《团组织推优审核表》(附件2,此表上交纸质版),将推荐表决结果填入《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附件3,此表上交纸质版),并填写《拟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4,此表上交电子版)。
4、3月7日下午3点前,各班以团支部为单位将《团组织推优审核表》纸质版、《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纸质版、《拟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电子版)、上一学年青年大学习的学习情况截图纸质版等材料报送各学生党支部负责人,各支部负责人汇总好本支部材料交由支部书记审核并填写意见;学院分团委将根据各团支部报送名单,在进一步考察审核推荐对象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拟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进行公示。
5、各支部书记请于3月11日上午11点前将《拟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汇总:506112750@qq.com(发邮件时请将文件名命名为:某某支部拟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将本支部审核好的《团组织推优审核表》纸质版、《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纸质版交到姚小芹老师处。
6、3月18日各学生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审议拟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做好党支部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复印件后期放进材料袋),确定最终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上报院党委、校组织部审批。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报告纸质版交到姚小芹老师处。
四、名额分配
原则上各团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0%,(特殊情况可跟辅导员老师说明情况后适当放宽,最终不超过15%),大四及研三同学一般不再选拔入党积极分子,如有此需求请向辅导员老师说明情况后按通知要求推荐。
五、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要求
1、3月21日前:各党支部为每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两名党员(一名正式党员、一名预备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并填写《附件5:培养联系人备案表》交支部书记留存。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职责:
(1)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2)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积极参与支部活动;
(3)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阶段考察情况;
(4)督促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提交一篇思想汇报,并根据培养考察情况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5)培养联系人应经常同入党积极分子谈心,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
2、入党积极分子应主动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每季度递交一份思想汇报,按时参加党支部开展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
3、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党组织要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工作,有意识地交任务、压担子、提要求,帮助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提升。
软件学院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