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学发〔2021〕17号)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23-2024学年普通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1.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2.城乡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职工证》人员子女(2023-2024学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3.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注意:定向生、残疾学生、退役复学学生等已获其他学费资助的学生,请勿再次申请此次学费减免。
二、减免标准
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脱贫之日起五年过渡期内,即2018年及以后脱贫)学费全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城乡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职工证》人员子女学费减免50%;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脱贫超过五年,即2018年以前脱贫)减免1000元。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等不良生活习惯;
5.学习刻苦,学习态度端正。
三、申请材料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
2.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和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内符合条件的学生,无需再提供证明材料(系统内符合学费减免条件学生名单将单独发送给各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仅供参考),非系统内的学生若申请,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孤儿证、城乡低保证(有效期内,或近月内低保发放流水)、《特困职工证》,非系统比对的建档立卡学生需提供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建档立卡”截图,图中的脱贫时间务必清晰可见。
四、办理流程
1.11月23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和汇总表,非系统比对学生需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11月27日前,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同时填写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1).xls附件2: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