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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南京艾瑞励志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彭昊发布时间:2023-10-31浏览次数:650


各相关学院: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南京艾瑞智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资在我校设立“南京艾瑞励志奖助学金,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艾瑞励志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学发[2020]19号)相关规定,现就2023“南京艾瑞励志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南京艾瑞励志奖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人工智能学院、自动化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中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满足学校奖学金评选条件;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达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前50%;必修课首次考核无挂科,体质测试成绩及格及以上(免测学生除外)。在满足综测的条件下,按照专业成绩排名确定顺序。获得“南京艾瑞励志奖助学金的学生不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浦芯精英奖学金、天技科技励志奖学金、风云-维艾思奖学金、南京商络常青藤奖学金

二、资助标准

“南京艾瑞励志奖助学金”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

三、资助人数

我院共1个资助名额。


四、评审安排

1.11月2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提出资助申请,填写并提交《“南京艾瑞励志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对照评选条件详细说明上一学年的综合表现及取得的成绩。

2.116日前,各学院审核学生的申请,提出建议资助学生名单,并将初评结果在学院网站或公告栏公示三个工作日。

3.112日下午16:00前,将《申请表》(附件1)、《“南京艾瑞励志奖助学金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交给各自辅导员。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依据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和学校分配的指标,规范组织评审,确保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公开、公正、公平,确保奖励资金真正用于奖励优秀的学生。

2.各学院应明确专人负责,统筹组织“南京艾瑞励志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确保每项评审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3.各学院应加强对获奖学生的教育和引导,教育他们珍惜所获奖励,努力学习,积极进取,用更加优异的成绩和表现回报设奖单位的。有条件的学生,可以定期与设奖单位联系,汇报自己的学习情况或开展实习、实践活动。

附件1:“南京艾瑞励志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南京艾瑞励志奖助学金”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