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福彩“爱心助学”活动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23]1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组织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福彩爱心助学活动(以下简称“福彩助学”)资助对象为2023年秋季入学的江苏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受助对象须品德优良、学习成绩优秀,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受到处分的学生不得享受资助。
二、资助标准
“福彩助学”资助标准是每人5000元,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补助。
三、资助人数
我院资助名额1人。
四、时间安排
1.10月25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提出资助申请,填写并提交《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交给辅导员老师。
2.10月27日前,各学院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并根据指标名额、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习生活表现等,统筹考虑其他各类奖助学金的分配,初步确定资助名单,并在院内公示三天。
3.11月1日上午11:00前,将《申请表》(附件2)(注意:此表一式两份)纸质版、受资助学生的***复印件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210室),《持卡人个人信息资料》(见附件3)电子版通过奥蓝系统消息发送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冉冉老师。
4.11月2日前,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各学院提交的资助名单。
5.11月3日至11月9日,学校将拟确定的资助名单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6.11月10日,学校上报公示无异议的资助名单。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积极宣传“福彩助学”相关政策,要使院内学生特别是2023级江苏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都能了解“福彩助学”的评审政策及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和申请办法;评审过程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确保资助资金真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各院需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处理各类反馈意见。
2.各学院应加强对评审过程的管理,认真审核申请学生填写的《申请表》的各项内容,申请学生的个人基本情况、家庭基本情况等必须填写准确、规范,申请理由必须能够详细说明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在校综合表现等(字数应达200字左右),院系评审意见须对申请学生的实际困难情况、在校的综合表现、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等作综合评价。
3.各学院应认真指导获得资助的学生合理使用资助资金,引导他们积极进取,努力学习,自立自强,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社会。
附件2:江苏省福利彩票“爱心助学活动”申请表.doc附件3:持卡人个人信息材料.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