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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刘琦发布时间:2022-11-11浏览次数:656

各相关学院:

根据苏科资发〔2022264号文件精神,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相关学院教师仔细阅读申报指南(附件1),积极参与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分四类组织申报,包括:生物医药、重大科技示范、临床前沿技术、社会发展面上项目。

1、生物医药:含资助类项目和竞争类项目,其中竞争类项目重点支持生物医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详见附件1

2、重大科技示范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与科研机构、有关企业联合申报。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元。指南方向2002-2009采取定向委托组织申报(我校不可牵头申报),其他指南方向,我校可选择两个指南方向,每个指南方向可推荐1项,共推荐2项。

3、临床前沿技术项目:重点支持重大疾病的前沿诊疗技术,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

4、社会发展面上项目: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可推荐2项;其它领域面上项目,可推荐申报5项。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第一负责人须是在职人员,并确保在退休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2、省重点研发计划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不含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省创新支撑计划项目、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创新平台建设类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主要参与人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不含创新平台建设类)、省自然科学基金(不含面上项目)。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3、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定位要求,重大科技示范项目名称为“研究内容+科技示范”。

4、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生物医药资助类项目申请材料应包括完整的技术报告和下一阶段研发工作已经正式启动证明材料,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

5、本计划项目实施期为3年,对重大科技示范项目分2次拨款。

三、遴选材料报送

依据申报通知,我校重大科技示范可选择两个指南申报,每个指南限报1项,合计推荐申报2项;社会发展面上项目(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限额推荐申报2项,其他社会发展面上项目限额推荐申报5

请各学院组织教师自由申报,将排序后的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学院分管科研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1121日中午1200之前报送至科技处重大项目成果管理办公室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db@nuist.edu.cn。科技处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正式推荐上报人选。

四、时间节点及材料报送

1、正式申报材料需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首次申报人员需在系统进行注册,注册用户全称与用户名均以中文姓名注册,若有重名加学院简称以示区分,注册成功后科技处将激活账号方可登陆系统填报。

2、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需经主管部门在线审核通过后打印带水印的纸质申报书;

2)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项目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相关佐证材料需在网上填报上传以供网络评审。重大科技示范项目需提供纸质佐证材料,作为附件和申报书一起装订。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

3、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1223日中午1200,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13日中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详细参见科技厅文件(附件1),申报事宜请与科技处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马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25-58731157,办公地址:新行政楼414室。

 附件1:苏科资发〔2022〕264号-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pdf

附件2: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xls

 

科学技术处

                                               202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