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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姚小芹发布时间:2025-11-18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根据江苏省关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相关政策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学发〔202117号)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25-2026学年普通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1.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2.城乡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职工证》人员子女(2025-2026学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

3.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2025-2026学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2025-2026学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

注意:定向生(含乡村教师计划)、残疾学生、退役复学学生等已获其他学费资助的学生,请勿再次申请此次学费减免。

二、减免标准

  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建档立卡家庭子女脱贫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即2020年及以后脱贫学费全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城乡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职工证》人员子女学费减免50%;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建档立卡家庭子女脱贫超过5年,即2020年以前脱贫减免1000元。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等不良生活习惯;

5.学习刻苦,学习态度端正

三、申请材料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系统内学生经信息确认后无需填写)。

2.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和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内学生(名单及参考减免类型见附件1,具体名单单独咨询辅导员老师确认申请时,务必请学生再次确认参考的减免类型,其中建档立卡脱贫时间均以系统为准。系统内学生申请时,经学生本人确认后,无需提供相应减免类型的证明材料,但如果系统内学生申请其他类型减免(非系统参考类型)需补充提供相应类型证明材料非系统内的学生若申请,需提供相应减免类型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孤儿证事实无人抚养证明、城乡低保证有效期内,或近月内低保发放流水、《特困职工证》,非系统比对的建档立卡学生提供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建档立卡”截图图中的脱贫时间务必清晰可见

四、办理流程

1.11月21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其中系统内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只需与辅导员确认信息,无需填写申请表;自采集学生(即非系统内)填写申请表附件2)。所有申请材料请务必于11月20日下午5点前交给辅导员老师。

2.1126日前,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同时填写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必要的学生证明材料一起,1126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汇总表通过奥蓝报送给工作联系人

3.122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学院初审意见、财务部门学费数据,审核、确定全校学费减免学生名单和减免金额,报校领导审批。

4.12中旬,由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落实减免资金。

特此通知。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xls

软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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