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江苏省关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相关政策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学发〔2021〕17号)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25-2026学年普通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1.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2.城乡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职工证》人员子女(2025-2026学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3.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2025-2026学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2025-2026学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注意:定向生(含乡村教师计划)、残疾学生、退役复学学生等已获其他学费资助的学生,请勿再次申请此次学费减免。
二、减免标准
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脱贫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即2020年及以后脱贫)学费全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城乡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职工证》人员子女学费减免50%;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脱贫超过5年,即2020年以前脱贫)减免1000元。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等不良生活习惯;
5.学习刻苦,学习态度端正。
三、申请材料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系统内学生经信息确认后无需填写)。
2.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和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内学生(名单及参考减免类型见附件1,具体名单单独咨询辅导员老师确认)申请时,务必请学生再次确认参考的减免类型,其中建档立卡脱贫时间均以系统为准。系统内学生申请时,经学生本人确认后,无需再提供相应减免类型的证明材料,但如果系统内学生申请其他类型减免(非系统参考类型)需补充提供相应类型证明材料。非系统内的学生若申请,需提供相应减免类型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孤儿证(事实无人抚养证明)、城乡低保证(有效期内,或近月内低保发放流水)、《特困职工证》,非系统比对的建档立卡学生须提供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建档立卡”截图,图中的脱贫时间务必清晰可见。
四、办理流程
1.11月21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其中系统内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只需与辅导员确认信息,无需填写申请表;自采集学生(即非系统内)需填写申请表(附件2)。所有申请材料请务必于11月20日下午5点前交给辅导员老师。
2.11月26日前,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同时填写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必要的学生证明材料一起,于11月26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汇总表通过奥蓝报送给工作联系人。
3.12月2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学院初审意见、财务部门学费数据,审核、确定全校学费减免学生名单和减免金额,报校领导审批。
4.12月中旬,由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落实减免资金。
特此通知。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xls
软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