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报及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与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本科生。
(二)同一学年内,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校长奖学金除外)。
(三)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
二、评奖方式与数量
(一)以等额和差额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我院名额:等额名额3个,差额名额1+1。
三、申报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大学期间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励。已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时其相关获奖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五)2024-2025学年学习成绩优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满足学校奖学金评选条件;2024-2025学年必修课平均学分成绩与选修课折合成绩之和排名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位于前10%;且2024-2025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位于前10%。
2.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和有特别重大贡献,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至评审委员会审议。原则上,学院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则不破格推荐。
四、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评审分为学院审核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差额人选公开答辩评审、学校审定、结果公示和材料申报等步骤:
(一)学生申请(即日起-9月19日)
由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自行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自行向学院提供所需全部证明材料(学生所填奖项与提交证明材料务必合规和真实);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务必于9月20日前交给各自辅导员老师。
(二)学院审核推荐(9月20日-9月26日)
1.学院汇总申请材料,集中进行资格审查、材料鉴定;
2.学院组织答辩时间(拟定9月22日),请参加的同学准备3-5分钟的答辩PPT;
3.拟定9月22日-23日将初审及推荐结果报学院领导集体审议、确定;
4、9月24日-26日将初审结果(候选名单及相关材料)通过学院网站和公示栏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于9月27日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材料如下:
(1)电子材料(通过奥蓝系统报送):《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推荐汇总表》(附件3)
(2)纸质材料(相关签字、盖章齐全):
A.学院国家奖学金初审工作总结(含学生申请、资格审查、遴选方式、公示截图、结果等初审情况,并附学院出台的相关评审文件)
B.《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3)
C.成绩单(一式一份,含学院公章)
(三)学生工作处审核(9月27日—9月29日)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通知要求对学院初审和推荐结果进行审核。若有不符合国家奖学金申报条件的,将取消该候选学生的申报资格,且相关学院不能更新或递补名单。
(四)差额人选公开答辩评审(暂定10月上旬)
通过资格审核的差额候选学生,须参加校级公开差额答辩评审。差额候选学生按抽签顺序(结合幻灯片展示,每人5分钟)依次上台展示答辩,评委根据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精神风貌、现场效果等方面进行评分。答辩时间暂定10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学校审定名单(10月上旬)
根据评分成绩和名额分配情况形成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请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集体研究审定。
(六)结果公示及材料报送(10月中旬)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为最终上报名单,随即组织填报国家奖学金正式申报材料,上报教育部国家奖学金线上评审系统。
五、工作要求
1.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须召开专题会议,研讨相关内容,规范、高效开展此次评选工作。
2.国家奖学金评审关系着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作,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遴选。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各学院应在全院范围内“优中选优”,在符合国家奖学金申报条件第(五)条1的学生中优先推荐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3.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对于材料的审查极为严格。对于《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的申报信息、辅证材料等粗糙、缺少、错别字或格式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教育部将予以退回,名额不予替补。因此,请各学院在材料申报时要严格按要求填写,认真检查。
4.由于本次评奖涉及学生2024-2025学年的成绩及排名情况,学校统一规定转专业学生和分流学生均在原学院参加评审。
5.各学院要以国家奖学金评定和发放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资助育人活动,让广大学生在感恩、励志、自强、奉献的良好氛围中健康成长。
软件学院学生办公室
2025年9月16日


